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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导图:为高铁员工购买意外保险可以抵扣进项可以税前扣除吗?
问:企业为高铁乘务员购买的意外保险,所得税能税前扣除吗?增值税能抵扣进项吗?
答:可以扣除和抵扣进项。
解析:
一、企业所得税
总的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保险费扣除范围和标准如下图所示:
综上,企业为高铁乘务员购买的意外保险,作为一种特殊职业,该项支出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可以税前扣除。
二、增值税
因此,企业为高铁乘务员购买的意外保险,属于购进服务而负担的增值税额,与取得的收入直接相关,并非集体福利性质,只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除凭证,可以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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